问题 | 民办学校停办,教师如何补偿 |
释义 | 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1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可能存在代通金,那么单位可选择提前一个月告之职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民办学校停办,教师的补偿根据合同来补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很难说了。 民办学校董事会成员有什么权利 民办学校董事会成员职责包括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董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会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董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民办学校董事会职责不仅仅是学校的投资,还掌握着学校的资源和发展方向,对学校创立之后的发展影响巨大。 民办学校被收购老师会怎么办 民办学校被收购老师一般会解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提醒: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应该给与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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