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公证一般需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2、受理。 3、审查。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4、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