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改制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第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第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四、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公司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第六、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第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核、决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