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说明书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标题:报案材料;下面是报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报案内容:即事情经过,在何时何地被何人所盗(物品名称、数量、价值,附发票,是否确定嫌疑人)、所抢(抢劫或抢夺、嫌疑人特征、乘坐的交通工具、被抢物品、是否受伤)、所伤(行凶人数、凶器、受伤部位、证人);还要写明所述完全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最后签字、按指印,报案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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