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1、获得抚养权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获得抚养权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10周岁以上愿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