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约定金是否适用定金罚则? |
释义 | 合同成立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认定合同效力和区分合同责任的基础,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国相关解释规定,成约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但主合同已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且影响合同成立或生效的。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成约定金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给付方未交纳定金的,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的,产影响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合同成立的作用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定金违约时的法律后果及适用范围 定金违约时的法律后果及适用范围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前达成书面协议,并支付了定金作为交易保证金,但一方违约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定金违约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返还定金、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然而,定金违约是否适用定金罚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是否存在违约事由、是否有法律规定适用定金罚则等。因此,当发生定金违约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以确定适用的法律后果和违约责任。 结语 依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成约定金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给付方未交纳定金的,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的,产影响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合同成立的作用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以及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定金违约的法律后果及适用范围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以确定适用的法律后果和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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