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约定金与定金罚则的关系及处理方式 |
释义 | 成约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给付方未交纳定金但主合同已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影响合同成立或生效。合同成立解决合同存在问题,认定合同效力前提,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成约定金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给付方未交纳定金的,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的,产影响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合同成立的作用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定金违约是否适用于定金罚则? 根据我对法律的了解,定金违约通常是指当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违反了相关合同条款时发生的情况。而定金罚则则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对定金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补偿措施。在一般情况下,定金违约是适用于定金罚则的,即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补偿义务。然而,具体适用与否还需考虑具体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司法实践等因素。因此,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成约定金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给付方未交纳定金的,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的,产影响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合同成立的作用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以及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定金违约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补偿义务,具体适用与否需考虑具体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司法实践等因素。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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