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债务人收买并毁弃窃取借条的行为可以侵占罪定罪量刑。从行为人的法律义务理解,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理解为,基于一定事实,行为人负有代物主行使管理义务的财物,而所依据的事实不一定是物主的委托,也可能是其他是行为人负有保管义务的原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不以被害人的委托保管为限。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