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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征收人向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征收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征收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征收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征收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制征收公告;实施强制征收。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程序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征收方案;2、按照法定程序,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审批通过后,发布征地公告;4、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5、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进行补偿登记;6、发放补偿款。《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如下:1、就征地事宜,上报至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如果被批准征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4、修改、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征收安置的补偿费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如下: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2、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3、工作人员审验材料;4、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2022年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大城市每平方米一块五至三十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一块二至二十四元;小城市每平方米九毛至十八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六毛至十二元。土地的价值以及土地带来的经济效益每年都会因为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所以国家对公民使用土地的纳税标准也在不断地变化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一块五至三十元;(二)中等城市一块二至二十四元;(三)小城市九毛至十八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毛至十二元。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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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