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土地时如何进行强制腾地? |
释义 | 土地强制腾地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机关为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申请时间为等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生效后,或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诉讼且不搬迁的情况下,最少需要过去3个月;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在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提出,逾期除非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的程序是: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 拓展延伸 强制腾地的法律程序与权益保障 强制腾地是指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对土地使用者或拥有者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其腾出土地。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强制腾地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发布征地通知,并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接着,政府会对征地范围进行测绘和评估,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在强制腾地过程中,土地使用者或拥有者的权益应得到保障,包括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安排。同时,相关法律也规定了申诉和诉讼程序,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制腾地的法律程序与权益保障是为了平衡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确保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土地强制腾地程序严格遵循法定规定,确保公平和合法性。申请机关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根据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结果确定。强制执行应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提出,否则需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是强制执行单位。强制腾地过程中,土地使用者或拥有者的权益应得到保障,包括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安排。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的设立旨在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确保公正与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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