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限制探视权的时间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决定,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决定。终止探视的情形是没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具有终止探视权的规定,只具有中止探视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何申请终止探视权 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探望权。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母享有的权利。一方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的,另一方有配合的义务。而在一定的条件的,抚养子女一方可以申请终止探望权,民法典规定,行使探望权会对子女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有探视权另一方不给探视怎么办 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的个人以及单位也要协助执行。但是如果离婚以后,子女已经年满10岁,那么他们对于是否进行探望,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所以人民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的。 根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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