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低保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130%发放低保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 法定赡养人 、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 2、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3、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特殊病种的人员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以及器官移植的,本人单独全额享受低保金,家庭其他成员不享受低保户的相关优惠政策关于什么情况下低保可以不算赡养费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