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的房子可以让其他人迁户口在这里么? |
释义 | 需要经过户主的同意。正常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需要身份证,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一般房产的产权人是户主。就算户主同意迁入,但没有正当的理由也不是什么人的户口都可以迁入的。户口迁入投靠的,要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在房东(户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是无法迁入户口的(没有被投靠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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