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航班延误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在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会包含有是否补偿的内容;如果需给予补偿的,会在其中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 法律客观: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承运人应当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 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空管部门、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 承运人应当每隔30分钟向机场管理机构、空管部门、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 空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天气状况、流量控制和航班出港延误后放行等信息通告承运人和机场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