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户口,我是户主,我的注销了小孩的怎么办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被注销的户口无法恢复,但可以开具注销证明和身份号码变更证明进行统一,解决一些麻烦。从中可以提取出两个主要思想:一是户口无法恢复,二是开具注销证明和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可以解决一些麻烦。 法律分析 一,原则上,被注销的户口是虚假的,后办的,没有办法恢复。 二,被注销的户口是你的常用户口,可以到你被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开一个注销证明,最好带照片的,再到你现在户口的派出所去开一张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就行了,这个证明可以让你把两个身份证号码的问题进行一下统一.解决一部分麻烦.(如果你的两个户口都是在同一个派出所的,那就更好办了。) 拓展延伸 被注销的户口如何恢复?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被注销的户口是不可能恢复的。户口的注销是指因特殊原因,如死亡、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户口被撤销,并且无法恢复。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因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错误导致户口被注销,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原户口。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确认事实后,可能会恢复原户口。 但需要注意的是,户口恢复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当事人应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总之,被注销的户口无法恢复。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 结语 被注销的户口是虚假的,后办的,无法恢复。但可以到被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开具注销证明,再到现在户口的派出所开具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实现两个身份证号码的统一,从而解决一些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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