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主体,即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 2、最高贷款限额、币种、贷款期间和方式。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亦称保证责任期间。即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 4、保证责任范围及保证方式。 5、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的权力与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管辖等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可由借、贷、担保三方自行约定。 一、在银行帮别人担保贷款期限是多久 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连带责任担保人怎样免责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况如下: (一)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三)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 (五)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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