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对已审结案件发现错误,可依审判监督职能提起再审。再审需满足条件:由法定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或公职人员提起,针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且需有权机构裁定书决定再审。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第三,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中,监督程序的触发条件及其重要性 刑事诉讼中,监督程序的触发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进行监督的条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刑事案件涉及重大错误或不公正判决的情况;二是刑事案件涉及重大违法行为或滥用职权的情况;三是刑事案件涉及重大社会关切或公共利益的情况。监督程序的触发条件的确立,有利于保障法律的公正适用和司法的独立性,避免司法滥用和错误判决的发生。它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权和法治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刑事诉讼中监督程序的触发条件的确立和严格执行,是司法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之一。 结语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错误,具备提起再审的权力和条件。再审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再审客体必须是确有错误且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再审程序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的组织作出裁定书。在刑事诉讼中,监督程序触发条件的确立和执行对于保障法律公正适用、司法独立性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严格执行监督程序是司法体系建设和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之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