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损失险保额的确定如下: 1、车辆在投保时的新车购买价格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买与被保险机动车相同类型的新车的价格,新车购买价格根据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规定,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2、根据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买价格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3、投保时,协商确定保险车辆新车购买价格,除被保险车辆标准配置外,应在保险合同中列出设备名称和价格清单,并根据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