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门会不会再次提交批准逮捕的建议? |
释义 | 取保候审后,公安局可再次报请批捕,但需满足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并已查证属实。被逮捕的嫌疑人应羁押在看守所。若有证据表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可予以逮捕。公安机关将根据犯罪情况批捕相应嫌疑人,确保社会治安和公平法律。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后公安会再次报请批捕吗 如果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二、取保候审期间被逮捕,应当羁押在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查实相关犯罪人的犯罪情况后,或发现相关当事人的犯罪情况构成犯罪的,我国的犯罪单位将对这类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批捕。按照我国的法律程序进行相关的办理。保护我国社会的治安和平和相关法律的公平,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关的判决工作。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公安局在取保候审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将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以及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逮捕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应当羁押在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对于这类案件,我国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批捕和判决,以维护社会治安和法律公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笔录,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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