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所以每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的辩护人人数最多为两名。这个案子是由官方指定了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占了辩护人的名额,家属自己如果想委托律师,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解除与之前法律援助律师的委托关系。但在事实上,货拉拉司机被关押在看守所,除了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有委托关系的律师之外,任何其他人都无法见到,家人无法与他形成沟通,也就无从谈及解除法律援助律师,委托自己聘请律师的事。这是个死结,无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