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纪委提醒谈话记录不会装入职工个人档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发现领导干部问题需提醒谈话,轻微违纪问题需诫勉谈话,但记录不装入个人档案。 法律分析 纪委提醒谈话记录不会装入职工的个人档案。【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拓展延伸 约谈干部的记录如何影响其职业生涯? 约谈干部的记录对其职业生涯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旦干部被约谈并记录在案,这将成为其个人档案中的一部分,可能会对其晋升、调动和评价产生负面影响。约谈记录可能被用作评估干部的廉政、纪律和工作表现,从而影响其职业发展。此外,约谈记录还可能在干部晋升、竞聘或参与敏感职务选拔时被考虑,可能降低其竞争力。因此,干部应严守纪律、遵守法规,避免受到约谈并留下不良记录,以保障自身职业生涯的稳定和发展。 结语 谈话记录不会装入个人档案,但对干部的职业生涯有重要影响。约谈记录可能影响晋升、调动和评价,甚至竞聘敏感职务。干部应守纪律、遵法规,避免留下不良记录,以保障职业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