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执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释义 | 拒执罪不是自诉案件,但是符合特定条件可以提起自诉。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多种情形。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会怎么处理 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可以将其列入失信名单,责令其定期汇报自己的财产状况,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若老赖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还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执行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自诉程序: 1、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提交刑事自诉状;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准备开庭; 4、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5、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6、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