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金城·惠医保主要保障医保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包含乙类个人自付费用、丙类费用及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以及产品特定药品清单对应疾病治疗发生的必需合理且符合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具体保障内容如下: 1、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基本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所产生的医保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慢门特病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府主办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2、个人自费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基本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所产生的医保统筹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包含乙类个人自付费用、丙类费用及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特定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科医生确诊罹患本产品指定的特定药品清单对应疾病,对于治疗发生的必需合理且符合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含门诊及住院),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