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结婚登记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异地结婚登记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签字声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合影彩照三张、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结婚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法律分析 异地结婚登记要以下证件,具体为: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合影彩照三张;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如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拓展延伸 结婚登记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为了顺利完成登记,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首先,需要准备双方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是异地结婚,还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其次,需要提供未婚证明,可以通过到当地公安局进行申请。如果有离婚史,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最后,需要提供结婚登记申请表,可以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申请。以上是结婚登记所需的主要证件,准备充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结语 异地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签字声明、彩照和特殊证明等证件。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准备充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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