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按以下情形处理: (1)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裁定减刑; (2)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当在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三十三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裁定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当在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如何减刑 罪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再次减刑的规定如下: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含义是指罪犯被判处死刑后,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罪犯在死刑缓期的两年执行期间里,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依法予以减刑。罪犯死刑减刑的,需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是死刑刑罚的方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