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嫂子每个月给公婆拿赡养费,如果生病三人平摊医药费并陪护,这个协议合法吗? |
释义 | 主要从赡养的基本原则、赡养人的主要义务、赡养的方式、周期、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违约责任几方面拟定。另外,赡养老人的协议,要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约定:1、老人经济能给,生活能理的,主要是探视、日常的关心、生病时的照料陪护等;2、经济不能给,生活能理的,主要是经济赡养的约定,包括支付赡养费的方式、数额、支付的时间,医疗费用的分摊等细节;3、经济能够给,生活不能理的,主要是日常照料,包括吃饭、穿衣、协助户外活动、住院陪护等等,严重的还有定时翻身、定时洗澡等。赡养协议不仅能维护被赡养人合法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也能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后去世了,没有遗书,也没有协议,财产继承有配尔,儿子,父母,财产是按比例给他们吗? 法律分析:婚前的房子去世后归谁所有具体分析如下:婚前财产在去世之后按照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平等的进行分配。婚前财产一般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去世之后如果有遗嘱先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的继承遗产。对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生病,兄弟要不要平摊 父母生病,儿女不一定要平摊。儿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儿女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法律规定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所以所有的子女都有义务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如果子女对赡养父母有其它约定,例如老人收入由其中一个子女支配,然后由这个子女负责主要照顾,那这个子女就应该负主要的赡养责任,但仍然不能排除其它子女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父亲去世,名下有一个房子,平时和哥哥嫂子在一起,我是学生,这种情况下,父亲名下的房子我能继承吗? 法律分析:名下有房屋也可以继承父母房屋的,只在父母的房屋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有完整产权的,子女都可以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亲由一个儿子赡养,房子就给这个儿子继承,问一下父亲怎样写遗嘱才好? 遗嘱继承的写作要求: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3、写明遗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老人要立遗嘱,将房子给孙子,但其中一子女不同意,将老人的房产证拿走了不肯拿出来,怎么办? 老人要把房子给孙子的,这样立遗嘱:1、老人出于本人真实意愿订立遗嘱,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2、老人在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老人立遗嘱时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内容不得违法和公序良俗;4、遗嘱人应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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