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婚前房产是否算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不属于。婚前夫妻一方的房产是个人财产。法律不再承认夫或妻一方的可经过一定时间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婚前房产归属权如何确定? 确定婚前房产归属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查看婚前财产登记情况,如果婚前房产已经登记在某一方名下,则归属权通常属于该方。其次,要考虑财产的来源,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独立购买,且付款来源明确,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另一方对该房产有贡献,如共同还款或改善房产价值,法院可能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还需要考虑地方法律的规定以及夫妻之间的协议。最终,确定婚前房产归属权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判断。 结语 婚前夫妻一方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特殊情况)、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确定婚前房产归属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财产登记情况、财产来源、夫妻贡献等,并依法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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