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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规定贪污多少为起点
释义
    我国目前在刑法司法解释中构成贪污罪的金额起点以5000元为原则。贪污罪是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不仅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而且具有自己的特性。构成的贪污行为也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在承认贪污罪和一般贪污的违法行为时,要看行为者的贪污数额是否达到5千,其中贪污金额按累计方法计算,行为者的贪污额为5千元,达到慰安的情况下,不管情况如何,都构成贪污罪。但如果贪污额达不到5千元,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和违法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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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