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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辞退员工怎么说
释义
    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我国相关法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我国法律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结: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需要辞退员工,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避免争议带来的损失。签订合同之前,要有合法和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告知劳动者;试用期届满之前,要有具体的考核行为并得出客观的考核结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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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