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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险是不是从买车以后算起
释义
    强制险过期就会被处罚。强制险是机动车主和保险公司的一种服务合同,过期一天就意味合同终止,不再具备法律效应。此时机动车就属于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强制险的赔偿范围
    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有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用等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等费用。对于这些费用,强制险会在险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的部分则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强制险过期。商业险可以理赔吗?
    强制险过期商业险赔,强制险和商业险是不一样的,商业险要根据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具体规定是不是赔偿,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强制险第一次有事百分之几报销?
    强制险保险报一次有影响,2020车险改革后,强制险若上一年出险一次但不涉及死亡事故,则强制险保费无法享受折扣优惠,若强制险上一年出险一次且涉及死亡事故,则强制险保费上涨30%,若强制险上一年出险两次及以上,则强制险保费上涨10%。当车子发生事故时,首先是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第二是现场处理,损失较小时,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法律依据:《查勘报告》,如果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第三是定损修理,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第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最后是赔付,经核算后,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划拨赔款。测一测你的抗风险指数,专家为你免费解读!
    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如下: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治疗而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因伤误工的收入;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还增加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损失费等。买车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车辆登记证或合格证;2、购车发票 ;3、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企业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五条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学校强制购买学生险,这符合规定吗?
    学校强制学生买保险是不可以的。学校是没有任何权利乱收任何费用的(除学杂费、书本费等费用除外),更不用说强制性了,所以学校强制收保险费不合法。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代办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办理“平安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得同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文,禁止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学生投保;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学校作为保险兼业代理人代理“平安险”业务,但可以同校方选定的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兼职代办员)签订兼职代办合同,委托代办“平安险”业务。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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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