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胎六月不是一定不可以离婚。如果是女方想离婚的,女方可以在男方也有离婚意愿的情况下与其协议离婚,或者女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男方想跟女方解除婚姻关系的,除非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为了保护女方利益,男方一般不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