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我们讲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