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城镇居民中的未成年人和没有参加工作的居民来讲,其可以购买相应的医疗保险,也就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简称为城镇医疗保险。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4)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2)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3)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4)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1)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2)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3)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2、办理流程: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1)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2)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3)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4)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2、办理流程: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城镇居民在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时候可以参考上述内容。当然,不同的地区关于城镇医疗保险怎么办理的规定是不同的,各位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