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吗? |
释义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官会判离。但是若是法官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就可能不会准予双方离婚。起诉方想要法院判决离婚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一、一方要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法定情形的,那么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原告对双方感情破裂进行举证,并且该证据经质证后要达到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通常来说,仅以日常的琐事争执为由起诉离婚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应当判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七)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有外遇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老公有外遇不愿意离婚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并不影响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当然如果男方在离婚诉讼中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第一次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女方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想要法院判决离婚,就必须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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