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事实收养公证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标题为“事实收养公证书”;2、写明送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3、写明收养的详细事项、收养时间;4、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