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为劳动合同的工资写完了,后面还有可能变化的,所以合同一般都不写工资的。 一、试用期和转正是不是两份合同 试用期和转正合同是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如果有条件的可以一式三份,一份劳动者持有,一份用人单位持有,一份由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保存。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 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合在一起签的,不需要单独签订。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法、劳动部的规章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均是包含在劳动期限之内的,一般劳动合同里面可以不写入试用期的条款,但是如果要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的约定是作为正式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不能试用期劳动合同和所谓的正式劳动合同分开来签的,如果这样签的话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说约定了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存在,试用期就是合同期限。实际上相当于这种情况下试用期的约定是无效的。所以这样的签法是违法的。 二、劳动合同日期怎么写 劳动合同日期填写的一般都是劳动者入职的第一天。因为劳动关系是从开始工作时建立的,不管是不是有试用期,合同的日期都应该填写为劳动者入职的第一天,在填写日期第一天劳动合同开始生效。如果入职之后后期产生劳法纠纷的话,工作日期是很重要的,所以理应填写入职第一天的日期。明确的劳动合同日期对自己的利益是有保护的。 三、劳动合同里不写明薪酬是违法吗 劳动合同里面不写明薪酬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不写薪资是不合法的,同时该劳动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薪资是必须要写在劳动合同当中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相关信息; 2、劳动者的身份信息;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