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巽寮湾限行规则2022 |
释义 | 所有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暑期双休日,当天 9时至21时实行限行措施)禁止在限行区域(巽寮、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在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内行驶。 现就巽寮、平海、港口沿海旅游景区对所有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暑期双休日,当天 9时至21时实行限行措施。 二、限行区域及道路 所有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禁止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一)限行区域 巽寮、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 (二)限行道路 1.省道S387线68km-103km (原县道X210线)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古灶为限行路段; 2.省道S259线246km-269km (原县道X213线)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平海邮政为限行路段; 3.县道X213线0km-12km (港口古灶至港口海龟湾)为限行路段; 4.在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 三、不受限制的机动车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防疫车; (二)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其他事项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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