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中的拆迁问题 |
释义 | 在租房合同中约定拆迁事项可以注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拆迁时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拆迁补偿与安置方式;因拆迁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房产纠纷应该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维权的方式: 1、房屋确认、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以及与房屋有关的房屋装修、装修、设计、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本单位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解决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 4、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地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二、公司未注册如何签租赁合同 公司未注册想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决定的代表人签订,也可以由全体发起人和出资人共同签订租房合同。合同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租房合同中水电要怎么写 租房水电可以在合同中写明:租赁双方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水电费用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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