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判长可以乱判吗? |
释义 | 审判长肯定是不可以乱判的。审判长不按事实乱判,是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或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一、检察院如何做好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1)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2)对法院所作裁判进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二、刑事再审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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