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布图设计专有权归布图设计创作者所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合作者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九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布图设计创作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依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而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布图设计,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创作者。 由自然人创作的布图设计,该自然人是创作者。 第十条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合作者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