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是机器鉴定吗 |
释义 | 伤残鉴定不是机器鉴定,而是由人工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一般由三到五个专家进行鉴定,工伤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抽调专家进行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一、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一般的,伤残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的委托。如果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这个鉴定提交到法庭的话,对方一般是不接受的,在这个情形下,法庭会要求再次做鉴定,法庭委托鉴定机构重新做鉴定。 1、网上申请。办理者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请,经预审及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被鉴定人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鉴定现场接受专家鉴定。 2、缴费。符合条件的工伤参保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不能享受本市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需持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缴费后持收费数据第三联(执收单位联)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鉴定。 3、现场鉴定。到达鉴定现场,在检录前台进行材料检录,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进行现场鉴定;材料不齐全或经鉴定专家组认为未能鉴定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或未能鉴定的原因。 4、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二、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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