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名购房所涉及的问题: 1、如果登记权利人在借名买房后反悔,即使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如果借名买房的事实无法证明,投资者自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导致资金和房屋两空;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经济适用房,投资者实际上不符合购买条件。即使登记权利人同意以名义购买房屋,投资者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如果登记权利人擅自出售房屋,且交易对方善意且已办理变更登记,投资者不能要求取消交易并收回房屋。即使证明借名购房存在,也只能要求登记权利人承担相应责任; 4、登记权利人擅自在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等权利的,如果出资人要求确认其所有权,通常需要清除其他权利才能得到其他权利人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如果抵押权人按照法律和抵押登记实现抵押权,势必影响出资人自身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