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一定要走公诉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双方经协商可以私了,协商私了不成,或者存在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中双方就财产损失赔偿有争议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中双方就财产损失赔偿有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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