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登记办法的法律规定和释义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的法律规定有: 1.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2.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3.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的法律规定有: 1、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2、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3、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关于房屋预售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 而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资料有哪些 需提交以下申报房屋抵押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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