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责任主体是怎样的 |
释义 | 医疗事故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中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医务人员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医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一、民法典医疗机构什么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行为中哪些情况医疗机构不赔偿 医疗行为中下列情况医疗机构不赔偿: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履行合理的诊疗义务; 3、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很难诊断和治疗。 在第一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误诊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误诊的法律责任有: 1.医疗事故责任,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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