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有什么 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为刑法分则各罪名进行准备活动、制造犯罪条件;2、犯罪没有得逞,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整实现各罪名的既遂状态的组成部分;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什么 犯罪未遂的特征,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就是实行行为(二)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人希望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并没有改变与放弃;之所以没有发生行为犯罪未遂的上述三个特征使得其分别与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相区别;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特征的,才能成立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特征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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