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离婚起诉期间骚扰女方,如何应对? |
释义 | 这篇文章介绍了遭遇家庭暴力时如何举证以及如何应对家庭暴力。当事人可以提交报警记录、处罚单、医院病历等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如果面临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可以采取报警、寻求帮助、申请保护令等方法应对家庭暴力。如果构成犯罪,则应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分析 如果这种威胁和骚扰涉及到个人安全,在起诉后可以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被申请人如果在人身安全裁定有效期内继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迫使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则应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一、遭遇家庭暴力,离婚时如何举证? 遭遇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当事人可以提交报警记录、处罚单、医院病历或者诊断证明、照片等证据用以证明家暴的存在。特别指出的是,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遇到家庭暴力女人该怎么办? 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1.求助: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报警: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拓展延伸 什么程度可以短信骚扰报警 利用打电话的形式,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其行为是违法的,只要达到三次以上,受害人就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报案时,要提供对方的电话号码,录音,电话清单等即可。法律依据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结语 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人有权利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安全。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加害人在裁定有效期内继续骚扰、殴打或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迫使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可以依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则应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来说,保护自己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采取上述方法来应对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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