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书遗嘱的有效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应当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代写或者打印; 2、立遗嘱的意思要明确; 3、遗嘱还应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和立遗嘱的年月日,这可以证明遗嘱所做的所有处置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字。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