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长子想要多继承财产需要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承认共同生活对生活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