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有异议,律师可以帮助提出,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案件中,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质证、辩论、申请延期答辩或者提交书面意见等。” 2.《律师执业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仲裁案件中,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提供有关证据、质证、辩论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向法庭提出证据和意见。” 4.《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三条规定:“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应当忠实地履行职责,如实陈述法律事实和证据,不得有意或者过失地隐瞒,不得歪曲法律事实和证据。” 因此,当事人在律师会见中,可以向律师提出自己的异议和意见,律师也可以在代理当事人案件中向法院提出证据、质证、辩论、申请延期答辩或者提交书面意见等,但律师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如实陈述法律事实和证据,不得有意或者过失地隐瞒,不得歪曲法律事实和证据。 |